11月6日,我校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财务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全体在校校领导与教职员工参会。本次会议是在学校财务制度修订工作完成后的重要推进举措,旨在强化财务规范管理,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会议由党委常委、副校长秦高梧主持。
会上,计划财务处处长王锦涛深入解读了最新修订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明确了新条款对进一步加强了财务报销规范性和服务效能的积极意义;辽宁省中医药研究院王鲁娜教授作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专题报告,其丰富的科研财务管理经验从专业性和实用性角度全面梳理、总结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全校科研人员提供了宝贵经验借鉴;审计处处长刘德志对财务收支审计常见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通过具体案例为与会人员作了警示性培训。
秦高梧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学校正值发展建设关键时期,对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出新要求,财务报销制度的修订是学校党委和行政基于“责权利”统一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层次考虑,对进一步压实财务报销主体责任、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有着积极意义。他就如何做好财务规范化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学校财务工作规律,持续推进财务管理机制改革;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和报销人员应各司其职,严格遵守财务纪律,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审批前的过程查验和手续核验;三是防范财政风险,财务审计部门要动态跟踪新制度出台后的执行情况,及时梳理执行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从制度上防范化解财务风险隐患;四是争取外部资金,要增强经费竞争意识,加强对国家及省市政策导向的研究学习,提高争取经费的能力和水平,科研人员要承担更多科研任务,争取更多科研经费。